我于2016年5月当选为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以来,我依照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职权,按照人大代表的履职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强化代表履职能力
做为镇党委书记、县人大代表,我清醒地认识到要正确履行好代表的职务,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党的信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在培训中求提高,除自学外,我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班,较系统的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大业务知识,以明确代表的职权和义务,掌握履行代表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为代表更好的履职,打下基础。
二、认真履职,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作为人大代表,本着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态度,忠实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职权,切实履行职责。一是积极主动的参与县人大代表大会期间的活动。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后我时刻记住自己是县人大代表,为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我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县人大代表会议中和代表团各项活动中,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并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到人大,使这些工作在人大的督办中得到重视和推进,二是积极参加县人大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和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参与代表小组活动。三是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密切联系选民。作为县人大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走访选民参加各村有关会议等有效的形式,及时听取意见并把选民的意见转化成议案建议的形式提交到人大。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好表率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有很强的自律意识,我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的形象,时时刻刻都应该展示代表的风采。我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必须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条例,做到讲政治、守规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时刻树立好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创造性地去开展工作,把自己应该做的事,当成喜欢做的事来完成,不断要求自己在与时俱进、勤学苦炼上有新进步,在不卑不亢做人上有新境界,在尽善尽美做事上有新成效,努力做一个提升人大代表形象的践行者。
四、存在问题及收获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
第一、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尽的职责。
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
第三、要尺度到位。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作审议发言,在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工作中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等等,这些都需要真实意思的表达。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择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才能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提高履职的实效。
通过自己担任县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自己体会到作为一名代表,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但由于主客观的因素,我虽然能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工作,但在履行县人大代表职责的实践中也还存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在本职工作与代表兼职工作的关系上处理的不够好,走访群众,联系选民做的不够好,为选民办实事较少,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作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我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当好选民的贴心人,听取、收集选民反映的问题,注意观察身边发生的事情,把人民的呼声和智慧集中反映上去,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传达给选民。主动理解选民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