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资料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识
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6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量:4240

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简称。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是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从事的活动。其工作任务和目的旨在引导、保证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包括: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作;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

人大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切服从人民利益和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

(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一项基本的治国方略。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作为行使国家立法和法律监督等权力的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扬人民民主,统一集中行使国家权力,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上一篇:人大工作规则
下一篇: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
人大资料
联系我们
地址: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209室
热线:0353-8083124
邮箱:yxxszrd@163.com
邮编:045100
版权所有:盂县秀水镇人大   维护:秀水镇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