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更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16年9月至今开展全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盂县城乡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盂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铺开此次整治行动,并先后出台了《盂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及四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我镇由于地处县城中心区域,环境整治任务极重压力极大,《实施意见》中涉及的环境卫生问题,我镇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作为盂县县城对外形象的窗口,我镇此次整治行动效果直接影响盂县总体整治效果,影响盂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将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四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印发给你们,各村、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自己的实际,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目标,以治理城乡“脏乱差”为重点内容,坚持推进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相结合,与环保整改落实相结合,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努力打造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秀水,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推进此次整治行动的实施,我镇特成立领导组。
组 长:李佩斯(镇 长)
副组长:武俊明(纪委书记)
崔建跃(副镇长)
成 员:李巧红(组织委员)
李建伟(武装部长)
张建生(副镇长)
郭天成(副镇长)
蔺晓峰(副镇长)
王志强(包片领导)
吴建斌(包片领导)
李志文(包片领导)
杨生意(包片领导)
崔和平(包片领导)
刘义波(包片领导)
周顺典(清洁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锐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顺典兼任。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制定环境整治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河道沿线各村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尤其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取得实效。其他各村要针对自己的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拓展延伸,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是坚持群众主体,干部带头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巨大潜能和内在动力,积极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幸福家园。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转变作风、淬炼队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整治重点、清除难点、打通节点。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效的原则。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过程严管、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坚决防止“二次污染”。探索建立城乡环境治理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立足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摒弃落后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四、工作重点、内容和目标
集中整治的工作重点是“五区五道”。“五区”是指城镇建成区、农村居民区、厂(场)矿区、景区、村与村交汇区;“五道”是指国道、省道、县乡道、村(巷)道、河道。
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是“四整治四提升”,即通过整治违法乱搭乱建乱占,提升乡村环境质量;整治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整治污水废水乱排乱流,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整治违法乱搭乱建乱占,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以违章建筑拆除为重点,全面核实镇域范围内特别是道路沿线、河道河堤沿线等侵占红线、有碍观瞻、影响安全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对各类违章建筑依法拆除。整治城乡结合部、道路、景区、学校、村等重点场所周边环境,拆除未经批准或超时限设置以及陈旧、破损的广告牌匾。整治道路沿线陈旧破损和不准确、不规范的各类标志标线,消除桥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道口等各类道路安全隐患,科学设置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二)整治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提升居住环境质量
以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为重点,加大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镇域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清除道路两侧的破旧户外广告、遮阳篷,杜绝乱涂写、乱张贴、乱悬挂等现象。开展集贸市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规范便民市场,清理洗车修车、小吃烧烤、饭店零售等各类无序店铺市场,取缔各类非法废品回收站(点)等场所。加强建成区公厕管理,彻底整治脏乱现象。开展道路环境集中整治,整治各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加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以村为单位,以河道、公路、通村道路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为重点区域,开展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畜禽散养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及时清扫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面貌。大力开展美化、亮化,各村主要街道全部进行粉刷美化,彻底取缔煤堆、料堆、柴堆、粪堆“四堆”乱像;大力推进园林绿化,见缝插绿,各村都要建设一片本村的“绿色公园”。
(三)整治污水废水乱排乱流,提升水体环境质量
以整治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和偷排污水为重点,实现水环境质量趋好。对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整治长期排放污水形成的各类臭水坑、臭水池、臭水沟。整治各类生活用水乱倒乱排现象,全面排查工业和生活废水非法排入河(沟、渠)道现象,严厉打击各种污水偷排行为。加大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清理河道内各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垃圾杂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行洪畅通。
(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以畜禽粪污清理,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生产固体废弃物整治为重点,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两减”指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三基本”指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认真排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规范村庄散养畜禽,做到畜禽粪污及时清理,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建立畜禽类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农药化肥包装、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
五、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的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为期三个月。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1日一6月10日)。各村对辖区内违建、积存垃圾、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澄清底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制定整治标准。镇政府建立相应协调指导、督查检查、考核验收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一8月15日)。各村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要求,排查问题、及时整改,督导检查、传导压力,观摩交流、相互借鉴,全面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一8月31日)。镇政府组织抽调纪检、清洁办相关人员成立工作考核组,对各村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是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要亲自挂帅、带头带动、亲力亲为,要成立专门机构,强化力量配备,明确整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要建立清单制、台账制全面做好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导考核。为切实搞好我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督促各村、各单位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协调各村有序参与、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要对各村、各单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考核评分。镇纪委组织专人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督促整改。
将本次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给予表扬,对进展慢、效果差、群众不满意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倡议书、广播板报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各村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进展、做法和成效。加强对好典型、好经验的宣传,曝光存在问题,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陈规陋习形成压倒性舆论,弘扬正气,努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