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了对汛期防汛抗洪可能发生的灾害,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因暴雨、强降雨可能发生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房屋倒塌等灾害。
二、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为了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部组成名单如下:
总指挥 镇人民政府镇长:李佩斯
指 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建生
镇武装部长:李建伟
成员单位 人武部、派出所、办公室、国土所、安监站
民政所、农技站、卫生院、林业站、水利站
供销社、财政所、联校
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马锐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崔晓红担任,办公室电话:0353-8083124。
三、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一)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根据发生的洪水等灾害,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占用相关场地,并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房屋倒塌等灾害情况,遇有危及周边单位和居民的险情,及时组织物资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5、做好伤亡人员和无居、无衣、无粮户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6、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7、进行灾害的检查,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
(二)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2、协助总指挥部实施本预案。
3、汇总灾害情况,起草相关文字材料报告,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四、防汛抗洪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镇水利站:负责雨情、水情、灾情的综合分析,并发出信息和预报,组织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镇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处理,协调调度工作。
镇武装部: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组织民兵进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执行重大防洪措施和任务。
镇供销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派出所: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50名抢险队伍和组织落实调动和受灾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以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和撤离,维护防汛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镇国土资源所:在汛期发生地质灾害时迅速起动《秀水镇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镇安监站: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迅速起动《秀水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所属煤矿及地面企业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镇农技站、林业站:在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中,配合各村搞好查灾、救灾,恢复生产和其它农业农村工作。
联校: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学校的防洪安全,对学生进行防汛抗洪安全宣传教育。
镇财政所: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防汛抢险所需经费的筹措,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镇民政所: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无房、无粮、无衣群众的安置工作,并负责灾情的核查上报工作。
卫生院: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建立医疗救灾小分队,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病人伤员的抢救治疗等工作。
各村及重点地段:在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村负责辖区的领导组织指挥工作,镇里组织30-50人抢险救援队,300人以下村组织20人以上的抢险救援队,300人以上的村要组织50人以上的抢险救援队。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时,组织实施抢险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文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盂县秀水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