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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潘乡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30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量:2480
一、 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未经批准两次不
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二、闭会期间要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活动小组组织的活动,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要模范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协助所在单位推动工作,积极完成所在单位交办的工作任
务。
三、密切联系选民,人代会前要积极征求和听取选民的意见,会上归纳、总结、筛选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及时宣传、
贯彻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
四、深入调查研究,经常给所在活动小组以及乡人大反映基层群
众的意见和决议,反映他们的所想、所愿、所求。
五、 活动小组至少每半年集中组织所在小组代表视察、调研、
观摩一次。
一、 各活动小组可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邀请有关
方面的负责人一起参加活动。
二、 代表要自觉遵守各项活动制度和规定,按时参加、积极活
动,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三、 活动由活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做好资
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