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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潘乡委员会 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 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30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量:1629

代表联系群众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途径,是打通“最后一公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认真地、经常地、深入地、耐心地联系群众,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反映群众的所想、所求、所盼,才能及时准确地将党的方针政策转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及时准确地给政府工作决策提出真实的、可行的、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才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因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我乡籍的各级人大代表要高度树立联系群众工作的政治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联系群众工作作为履职的重中之重来安排和考虑,做到联系有计划、有记录、有结果。

二、联系群众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乡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市、县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要点进行。

三、代表主要是在自己工作的村或单位开展联系群众工作,需要到非工作单位开展联系的,原则上要经过乡人大主席团的协调、组织和安排。

四、代表通过联系群众形成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上报乡人大主席团,由乡人大主席团初步审核筛选后报乡党委审查。批准后上报有关部门。

五、乡人大主席团将在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通过“盂县东梁乡人大”网站内的“建议留言”栏反馈给报送代表。

六、为了方便代表及时上报意见建议,上报时一律在互联网上通过“盂县东梁乡人大”网站内的“建议留言”栏报送。

七、代表所在村或单位的负责人要清醒地认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政治性及重要性,积极支持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创造必要的有利条件。有条件的村或单位要设立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室。

八、设立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室的村或单位的人大代表要根据本单位及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接待群众来访日,至少每月接待一次。

九、没有条件设立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室的村或单位的人大代表要采用走出去、走下去的方法,入床头炕头、入田间地头、入车间工地走访群众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愿望。

十、县、乡人大代表在本届任期内至少要向当选选区的选民述职一次并接受选民的满意度民主测评,述职及测评的具体方式各选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方便、节俭、可行、有效”的原则灵活掌握、合理安排。可以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选民少、居住分散的少数选区也可以采取流动的方式进行;选民较多,不方便集中,流动又不现实的选区,根据情况也可以采取村民代表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都要提前酝酿,充分准备。

十一、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统一由代表所在村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安排,但代表要主动与所在村或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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